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1 人,代
表股份 187,278,2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621,758,560 股的 5.170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13,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综合出席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数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合计为 111 人,代表股份 187,278,2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170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09
人,代表公司股份 187,265,1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
列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86,677,445 99.6792% 600,797 0.3208% 0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86,677,445 99.6792% 600,797 0.3208%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