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的了解及
客观判断,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恭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正清先生、
戴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唐慧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历,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聘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汪林、陈文洁、唐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