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3-027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04月 25 日、 2023 年 05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8)、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6)
。
致。
二、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6,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在册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现金2.07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23年0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05月18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05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监高的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承诺:在恒而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恒而达股份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恒而达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相应调整)不低于恒而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最低价调整为15.66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