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4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
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关于解除
轨道 1 号线 PPP 项目合同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资等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以 PPP 模式投资轨道 1 号线项目,将影
响公司资本收益率水平。本次同意解除《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
工程 PPP 改造项目 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 项目合同》”)
有利于改善公司总体投资收益情况,提升公司资产收益率。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刘恒、李 希元、辛宇、吴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