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医疗: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5-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程序合法有效;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采取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
未届满;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
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副总经理,聘任张冰峰先生、冯晓颖女士、郑国锐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王泳女
士为财务总监;聘任江维娜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基薪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基薪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2023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基薪的确定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乐普医疗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常州秉琨本次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 有利于
充分调动其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保障核心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
入工作,共同推动其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本次股权激励的实施不会改
变公司对常州秉琨的控制权,有利于促进员工与常州秉琨的共同成长和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控股子公
司常州秉琨实施本次股权激励。
(以下无正文,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甘   亮
      王立华
      曲   新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乐普医疗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