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后,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焦广宇
先生、王强先生、张丽女士、谭立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惠荣、柴恩旺、孙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