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对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事宜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核查结果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公司 2022 年营业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首次 收入为
(含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0,802,212,994.46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元,比上年同期增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 长 35.09%,超过了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6.00%
公司业绩符合左述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00% 解除限售条件。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
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1)4 名激励对象
离职,回购注销其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达标、不达标两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性 股 票 合 计 12.60
考核结果 达标 不达标 万股;
个人绩效等级 S A B C D (2)2022 年度所有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若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则该激励对象 象个人绩效考核结
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 果均为达标,97 名
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激励对象满足当期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
除限售的条件,可
解除限售股数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97
人,其作为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
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97 名激励对
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415.80 万股。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