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3-04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公司 2022 年实现的业绩未符合相关解
除限售期的要求,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208,800 股,占本次注销前公
司总股本的 0.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
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山东玲
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3-03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上述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 至下午 17:00)。
券处。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
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