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 东百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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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资料,我们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相关人员均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
识及履职能力,本次聘任的提名、审核、表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施文义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朱一兵先生、林建兴先生、徐
俊先生及袁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时聘任林建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徐俊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张    榕       赵仕坤            李茂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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