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亚律法字(2023)第 0519 号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接受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鲁鸿贵、
杨学林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进行现场见证。会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本所律师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
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大会的表决程序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予以验证,并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
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 15 时整在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公司本部会议室
召开,召开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与通知一致,会议召开与会议通知间隔十五日以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及资格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6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共 805,124,8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67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535,500,9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8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2 人,代表股份 269,623,84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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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83 人 , 持 有 或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共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194,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780%。(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
舍五入所致。)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有关
人员出席了会议。
经现场验证,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河南神火煤电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布了本次股
东大会的审议议案。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 3 项提案,
各提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逐项审议,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进行表决,
选举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张伟先生、李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李炜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99,684,2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3243%,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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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李炜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64,377,546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36%。
表决结果:崔建友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96,984,2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89%,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崔建友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61,677,531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30%。
表决结果:张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99,678,4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3235%,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张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64,371,746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15%。
表决结果:李宏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69,440,6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679%,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李宏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34,133,927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747%。
表决结果:崔振亚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7,541,5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08%,未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崔振亚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7,541,57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075%。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经逐项审议,对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进行表决,选举
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秦永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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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文献军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04,802,7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0%,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文献军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69,496,017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6%。
表决结果:谷秀娟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05,259,0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167%,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谷秀娟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69,952,34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498%。
表决结果:徐学锋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01,13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42%,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徐学锋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65,825,85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04%。
表决结果:黄国良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04,352,61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1%,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黄国良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69,045,86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8%。
表决结果:秦永慧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06,279,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1434%,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秦永慧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70,972,47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4278%。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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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经逐项审议,对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进行表
决,选举刘振营先生、蒋士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表决结果:刘振营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73,899,4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217%,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刘振营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38,592,667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272%。
表决结果:蒋士楷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00,188,6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69%,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蒋士楷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64,881,94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06%。
表决结果:王启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306,5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23%,未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王启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306,526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形。
五、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同时采
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
逐项表决。
票系统。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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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进行了公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召
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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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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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_____________ __
安玉斌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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