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 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利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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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28144        债券简称:利民转债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利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及“利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的权利,且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5 月 22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如再次触发“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
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利民转债”
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利民转
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向下修正“利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0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万元。
   (二)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278 号文同意,公司 9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将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民转债”,债券代码
“128144”。
  (三)转股期限
  根据《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
束之日(2021 年 3 月 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9 月 6 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2 月 28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方案: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372,514,441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
(含税),共计人民币 93,128,610.25 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将
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利民转债”转股价格为 14.23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3.9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六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
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经综合考虑前述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股份稀
释影响和股票价格等情况,公司决定将“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人民币
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数为基数,公
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以截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
的公司总股本 368,203,230(扣除 4,359,319 股回购股份后)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
预计本次将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10,460,969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利民转债”转股
价格为 11.50 元/股,按照公式 P1=P0-D,P1=11.50-0.3=11.20,即调整后转股价
格为 11.2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
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
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
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
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
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及“利民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
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
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自本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如
再次触发“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
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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