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3-4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688,232,979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344,116,48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
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变化。
致,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3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红利将于2023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8日至登记
日:2023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
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回购价格等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
程序并公告。
七、有关咨询事项
咨询地址:杭州市文晖路 303 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 7 楼投资
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方子熙
咨询电话:0571-86850638
传真电话:0571-87555335
八、备查文件
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