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3-050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
公司董事王清女士、监事汪琴女士和金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戴天鹤先生和
许学余先生、股东高美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 公 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股份 82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7%)的董事、副总经理王清女士计划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8,3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
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8,6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
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6,49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
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
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5,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7%)。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9 日)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或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2%),减持计划
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王清女士、监事汪琴女士和金明先生、高级管理
人员戴天鹤先生和许学余先生、股东高美华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清女士、汪琴女士、金明先生、戴天鹤先生、许学
余先生和高美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清 董事、副总经理 823,500 0.67%
汪琴 监事会主席 394,680 0.32%
金明 监事 265,980 0.22%
戴天鹤 副总经理 366,320 0.30%
许学余 副总经理 823,000 0.67%
高美华 - 4,131,220 3.37%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股 占公司
股东
份数量不超 总股本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名称
过(股) 的比例
王清 198,375 0.16%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汪琴 98,670 0.08%
有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即 2023
金明 66,495 0.05% 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许学余 205,750 0.17% 月 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 式或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有的股份、资本公积金转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
戴天鹤 50,000 0.04%
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及集中 进行
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即 2023
高美华 1,000,000 0.82% 有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1
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
或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注: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
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2%。
行为。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如下:
届满后,在本人于公司担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如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
的,在本人就任时的确定期限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 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
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
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
司股份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遵守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持股限售期结束之日起 24 个月内,本人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额的 1.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
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
的不确定性,王清女士、汪琴女士、金明先生、戴天鹤先生、许学余先生和高美
华女士将按规定向公司报送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许学余先生、股东高美华女士提供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