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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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 3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72,602,47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数(719,787,791 股)的 37.8726%。其中,以现场方
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 12 人,代表股份
数量 272,362,3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719,787,791 股)
的 37.83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7 人,代表股份数量 240,0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19,787,791 股)的 0.0334%。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
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72,602,473 股,同意票为 272,456,2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464%,反对票为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1026%,反对票为
  不涉及。
  (二)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72,602,473 股,同意票为 272,456,3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464%,反对票为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1033%,反对票为
  不涉及。
  (三)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72,602,473 股,同意票为 272,456,2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464%,反对票为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1026%,反对票为
  不涉及。
  (四)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72,602,473 股,同意票为 272,456,2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464%,反对票为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1026%,反对票为
  不涉及。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72,602,473 股,同意票为 272,456,2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464%,反对票为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1026%,反对票为
  不涉及。
  (六)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72,602,473 股,同意票为 272,456,2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464%,反对票为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1026%,反对票为
  不涉及。
  (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72,602,473 股,同意票为 272,456,2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464%,反对票为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1026%,反对票为
  不涉及。
  (八)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72,602,473 股,同意票为 272,456,2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464%,反对票为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1026%,反对票为
  不涉及。
  (九)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72,602,473 股,同意票为 272,434,4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384%,反对票为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8.9688%,反对票为
                               。
  不涉及。
  (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72,602,473 股,同意票为 272,434,4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384%,反对票为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8.9688%,反对票为
                               。
  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穆曼怡,陈海东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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