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獐子岛: 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3-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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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智投律师事务所
    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辽智律见字[2023] 011 号
致: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智投律师事务所受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张誉腾、郝建华律师出席了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集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
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出具法律意见书。理由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会决定,并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通过《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出《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
表决方式、出席对象、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
与投票程序,以及其他事项等内容,且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
向全体股东发出,该会议通知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l、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 10:00 在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
知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309,467,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43.518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有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手续齐全,身份合法,代表股份
有效,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4,016,8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
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
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
式进行,由股东代表、监事、本所律师负责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表
决投票,由信息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在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后,对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信息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
并对持股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12,274,38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0%;
反对 1,210,14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0%;弃权 0 股,占参
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12,226,08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6%;
反对 1,258,44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4%;弃权 0 股,占参
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12,274,38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0%;
反对 1,210,14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0%;弃权 0 股,占参
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12,274,38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0%;
反对 1,210,14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0%;弃权 0 股,占参
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12,168,88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03%;
反对 1,315,64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7%;弃权 0 股,占参
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12,274,38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0%;
反对 1,210,14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0%;弃权 0 股,占参
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2,274,38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0%;
反对 1,210,14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0%;弃权 0 股,占参
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12,274,38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0%;
反对 1,210,14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0%;弃权 0 股,占参
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12,274,38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0%;
反对 1,210,14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0%;弃权 0 股,占参
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12,226,08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6%;
反对 1,258,44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4%;弃权 0 股,占参
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网络投票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议
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法定数额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
用途。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细则》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獐子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东登记记录、股东名册、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现场表决票及信息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
东大会其他相关资料作出。
(此页无正文,为《辽宁智投律师事务所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二
二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签字页)
                          辽宁智投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张誉腾
                                 郝建华
                         二 O 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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