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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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3-071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日升”、
                           “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求,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
举,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
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
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林海峰先生、伍学纲先生、杨钰先生、王圣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提名霍佳震先生、陈
柳先生、吴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二)。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吴瑛女士为会计
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
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四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
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海峰先生,男,1975 年出生,中国籍。宁波大学 EMBA,现为东方日升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召集人。林海峰先生
先后荣获“全国电子信息行业领军企业家”、
                   “宁波市六争攻坚先进个人”、
                                “宁波
市优秀共产党员”、
        “宁波市十大杰出青年”、
                   “品牌宁波(行业)年度人物”、
                                 “年
度新锐浙商”、“宁波市十大慈善之星”、“常州市明星企业家”等。
  截至公告日,林海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2,998,377 股,占公司 总股 本的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以
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林海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
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林海峰先生任职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伍学纲先生,男,1977 年出生,中国华东理工大学工学硕士。曾任 RICOH
(理光株式会社)中国及亚太区解决方案部长。2019 年 9 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
现任东方日升董事、副总裁、第三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首席信息官。
  截至公告日,伍学纲先生通过东方日升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以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伍学纲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伍学纲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钰先生,男,1981 年出生,南开大学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宁波市“泛
理、业务经理。2020 年 1 月至今担任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4 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现任东方日升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杨钰先生通过东方日升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以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杨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杨钰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王圣建先生,男,1985 年出生,南昌大学 MBA。曾任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组件技术总监。2018 年 2 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历任宁海基地制造总监、宁
海基地总经理、宁海基地兼义乌基地总经理,现任东方日升组件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圣建先生通过东方日升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以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王圣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圣建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霍佳震先生,男,1962 年出生,博士、同济大学特聘教授。曾任同济大学经
济与管理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 ,2001 年起任教授、博导,2015 年起任德国博
世(BOSCH)教席教授。2020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霍佳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公告日,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以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霍佳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霍佳震
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柳先生,男,1979 年出生,东南大学博士后。曾任江苏天龙光电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研究员,2018 年 1 月
至今担任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教授,2020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陈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以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陈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柳先生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瑛女士,女,1983 年出生,同济大学 MBA 在读,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
内审师。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智翔信息科技股份公司集团财务经理、
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内审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担任费斯托(中
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吴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以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吴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吴瑛女士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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