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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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 2023-019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避免同业竞争,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与控
股股东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洁净能源集团”或“控股
股东”
  )续签《委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与洁净能源集团之间存在潜
在的同业竞争业务,并收取 300 万元/年的管理费用。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洁净能源集团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行政审批事项要求,控股股东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控股股
东分别在 2013 年、2015 年两次通过资产重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均未成功。
限期整改,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对此,控股股东制定了专
项整改报告,拟采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同业竞争性业务委托公司管
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受
托管理控股股东在大连市主城区潜在的同业竞争业务,并收取相应管
理费。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 210 号
  注册资本:47106.2182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
                             ,
供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
产和供应,市政设施管理,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
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
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煤炭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洁净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2.91%股
份。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委托方):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标的企业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标的企业为甲方所属的香海热电厂和供热
公司。
  企业性质:非独立法人单位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 90 号
  资产总额:48211 万元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
  企业性质:非独立法人单位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 210 号
  资产总额:56109 万元
  经营范围:集中供热
  (三)委托管理原则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发展需要,并存在资产和市场整合的可能性,
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综合考虑各方经营利益,依照本协议
约定履行委托管理权利,确保标的企业与乙方业务协同发展。
  (四)委托管理事项及方式
  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对标的企业的采购、
生产、销售、财务、业务、人员管理及经营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事项:
  (1)甲方同意乙方将标的企业纳入乙方所属企业统一管理,标
的企业关于生产经营、安全环保等事项直接向乙方管理层汇报;
  (2)甲方同意根据乙方意见制定标的企业的经营计划、生产计
划、采购计划、销售计划、财务预决算计划;
  (3)甲方同意由乙方对标的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
经营有关的事项提出决定意见并施行有效的监督和执行;
  (4)甲方同意根据乙方意见制定标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机构
设置、人事安排方案、员工考勤和绩效评价;
  (5)标的企业以甲方名义与供应商签订相关采购合同、收取发
票、支付款项,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订相关销售合同、开具发票、收
取款项,标的企业自行承担采购和销售环节义务和法律责任;
  (6)委托管理期限内标的企业的产权及隶属关系、资产、债权
债务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不变,标的企业对外经营的主体不变,发
生的经济行为及产生的法律后果仍由甲方承担。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企业内部管理的规定,对于需由
公司管理层决策事项,仍由甲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乙方有权对
审议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委托管理期间,乙方不对标的企业的盈亏承担责任,对于
标的企业的经营收益或亏损由标的企业享有或承担,乙方不参与分
配;
  (3)委托管理期间,除有明显证据证明标的企业风险或责任由
乙方管理失误造成外,标的企业自行承担任何风险或责任。
  (五)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经营期限为三年。期限届满,协议双方另行商定;委托管理
期限内,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委托管理费用
委托管理期间不足完整年度的,按照实际委托管理月份计算;
以及甲方人员薪酬开支等。
向乙方支付。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充分发挥协调效应,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董事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由
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议案于事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事前经我们审议,同意提交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施。委托管理费用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遵循平等、有偿、公允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法有效。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续签《委托管理协议》发表了书面意见,
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委托管理协议能有效避免潜在的同业竞
争,由此产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
重大影响。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
易及委托经营关联交易之外,公司与洁净能源集团未发生其他关联交
易。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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