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 新天绿能关于对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补充说明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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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 新 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2022年度与建投东南
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东南亚”)之间的非经营性往来,补充说明如
下:
  《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
简称“《专项说明》”)汇总表中披露,公司与建投东南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
来,截至2022年末占用资金余额为71.00万元。
  报告期内,建投东南亚与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在
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应收建投东南亚代垫款71.00万元,系2014年公司拟在老
挝甘蒙省地区投资开发风电项目采购的测风塔账面金额。经评估,公司认为老挝
甘蒙省地区风电项目不具备开发价值,决定不再开发该项目。当时建投东南亚有
意跟踪开发该项目,提出继续使用测风塔。公司在清理前期项目开发费用时,认
为测风塔已转让给建投东南亚继续使用,因此,将该笔款项从“在建工程—待转
投资支出”转为“其他应收款”,从而在《专项说明》中披露为与关联方之间的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现经查实,建投东南亚并未开发该项目,也未实际使用测风塔。公司并未与
建投东南亚签署测风塔资产转让协议,测风塔仍为公司资产,该笔款项不属于与
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目前,该测风塔已不具备使用价值,公司将依
照会计准则将该笔款项计入当期损益。未来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杜绝发生此类
事项。
  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上述事项也出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补充说明的公告>的说明》,确认未发现公司出具的补
充说明公告与会计师的理解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以上补充说明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其他内容。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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