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5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0,006,000 股(截止本公告发
布日无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7.00 元(含税),送红股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
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转增股本比例如下: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210,004,200.00 元
/300,006,000 股=0.70 元。
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90,001,800
股/300,006,000 股=0.30。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
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0.70 元/股)÷(1+0.30)。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现金 7.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股本的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其调整原则一致。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派 7.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300,006,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90,007,8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5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
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7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 年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本数(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非流 205,507,500 68.50 61,652,250 267,159,750 68.50
通股
高管锁定股 25,057,500 8.35 7,517,250 32,574,750 8.35
首发前限售股 180,450,000 60.15 54,135,000 234,585,000 60.15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300,006,000 100.00 90,001,800 390,007,800 100.00
注: 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每股收益为 0.17 元。
若锁定期满后视情况需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
公司股票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减持价格的下限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2 年年度分红
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上述减持价格下限亦作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兆才大街 35 号中红医疗证券管理本部
咨询联系人:郭蕊
咨询电话:0315-4155760
传真电话:0315-4167664
咨询邮箱:gr@zhonghongpulin.cn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