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用公司 2023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聘用公司 2023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查,发
表事前意见如下:
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
同意将《关于聘用公司 2023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盛学军、张金若、郭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