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庞大: 关于收到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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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3-057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5 月 18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庞大汽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3】
                              【0559】号),
全文内容如下: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近期本所收到投资者相关投诉称,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掏空
上市公司现金和资产、利用退市逃避重整业绩承诺、上市公司虚假回购等违规事
项。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13.1.1 条等有关规定,请你公司
及相关方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一、关于掏空上市公司现金和资产。投诉举报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继宏涉
嫌通过潜在关联方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请你公司对照投资者投诉材料核实相
关情况,是否存在隐瞒关联关系或虚构无任何商业背景的交易情形,是否构成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另有投诉举报称,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向实控人黄继宏控
制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整车及零部件的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涉嫌控股
股东利益侵占。请你公司核实论证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不得将未经
充分论证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重整投资人业绩承诺的履行。投诉举报称,公司控股股东存在涉嫌
逃避 35 亿元重整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根据公司 2022 年年报披露,2020 年-2022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80 亿元、8.98 亿元、-14.41 亿元,
未达到重整投资人 3 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5 亿元的业绩承诺标准,重整投资人
应当在 2022 年年报披露后三个月内向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1)上述重整
业绩补偿义务已经产生,且不因公司触及面值退市而免除。请重整投资人明确业
绩补偿的具体方案、目前资金准备情况和其他履约保障措施,是否存在到期无法
履行承诺的重大风险。
         (2)请你公司及全体董监高说明截至目前已采取的敦促重
整投资人履行业绩承诺补偿的具体措施,如果重整投资人未能按时履行业绩补偿,
你公司将采取哪些应对和救济措施。
               (3)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勤勉尽责,采取确实有效措施督促重整投资人按期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切实维
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上市公司回购和股权转让事项。投诉举报称,公司回购计划涉嫌虚
假信息披露,公司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媒体发布回购资金已到位、国企已接手
等信息误导投资者投资决策。请你公司核查前期筹划并披露回购公告的决策程序
是否审慎合规,是否充分考虑年报编制中反映的公司财务及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你公司在尚未回复本所问询期间,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及相关媒体报道称回购资
金已到位,上述信息发布是否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你公司应尽快核实,并向
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四、关于公司面值退市相关事项。截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收盘,*ST 庞大股
价为 0.48 元/股,已经连续 16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股,预计将于 5 月 24 日触及连
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面值退市情形,本所将对公司股票
实施停牌,并在其后 1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作出退市决
定后,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请你公司依法依规做好后续交易期间的退市
风险提示,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工作安排。同时,妥善处理投资者的投诉和
咨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请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尽
快核实相关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勤勉尽责,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
为,本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以上为上交所《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
作函》全文。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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