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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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 2023-066 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 22 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年度
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中,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职激励对象应取得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112,00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3 年 5 月 19 日)起 45 日内,均有
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
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苑路 8369 号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7 月 2 日 9:00-12:00;13:
  (三)联系人:王皓
  (四)电话:029-86519912
  (五)传真:029-86689601
  (六)邮箱:longi-board@longi.com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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