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
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
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2 年 11 月 6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
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自查期间有 3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
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
买卖公司股票前,并不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
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
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
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