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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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3-033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
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
对象名单”)等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在公司内部通过公告张贴的方
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
对象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
担任的职务等文件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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