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翔药业: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18,715,2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
利 80,935,762.65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
通知具体调整情况。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18,715,253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虹大道71号           咨询联系人:蒋如东
咨询电话:0576-89088166              传真电话:0576-89088128
七、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翔药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