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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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3-044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汉光”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96,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1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发生变化。
的分配方案一致。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99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2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1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5 日,
                               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河北省
邯郸市开发区世纪大街 12 号)
  咨询联系人:王冬雪、张兰
  咨询电话:0310-8066668
  传真电话:0310-806818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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