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未达成,且其中 1 名授予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将本期按
规定不得解除限售的 55 名被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176,000 股进行
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73,936,278 股变更为
民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优
  联系电话:0516-88920479
  邮箱:lfshdmb@jslanfeng.com
  邮编:221400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
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蓝丰生化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