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3-82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债券代码:149167 债券简称:20 温氏 0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 温氏 01”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
行人”)公告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温氏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简称:20 温氏 01,债券代码:149167,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
票面利率。
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后 2 年(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票面利率,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有关
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
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既可上调票面利率,也可下调票
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
在深交所网站或以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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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
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
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
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
回售支付工作。
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
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
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
期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
认,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
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
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二、发行人利率拟调整意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票面利率为 3.77%,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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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票面利率。最终票面利率
调整情况请以公司拟披露的“20 温氏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
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若本期债券投资人对发行人下调“20 温氏 01”票面利率有
任何建议,请通过本公告披露的联系方式与发行人或本期债券
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并沟通回售意愿。
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 9 号
联系人:李炜钊
联系电话:0766-2929231
传真:0766-2291818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33 层
联系人:裘索夫、黄凯华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