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环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洪城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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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3-034
转债代码:110077     转债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洪城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
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0〕2587 号)核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洪城环境”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1,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80,000 万元,票
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6%、第四年 0.8%、第
五年 1.5%、第六年 2.0%,存续期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08 号文同意,公司
本次发行的 1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起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债券代码
“110077”
       。
  “洪城转债”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
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9 日。初始转股价格
为 7.13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6.21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可能触发的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中约定:转股期内,
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二)赎回条款可能触发情况
  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洪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将可能触发“洪城转
债”的赎回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和现行法规要求,于触发
本次可转债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确定是否赎回“洪城转债”,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
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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