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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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董事会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106,134,1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9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770,43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033%。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115,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06%。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79,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马礼斌先生、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已对本提案进行
回避表决。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470,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
动人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提案进行回避表决。本
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本提案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3,019 股
  同意 106,133,01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4,660 股
  同意 8,114,660 股
  表决结果:周安瀰先生、李文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
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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