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工: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5-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核查意见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 市公 司(境
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 范国 有控股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 发〈 企业控
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 、《广
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管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 项的 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了核查 ,发 表核查
意见如下:
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柳工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具备实行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 、实施关联
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 为, 给上市
公司造成损失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
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技术和管理骨干、技能能手以上的技能 专家 (不包
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 权激 励试行
办法》《股权激励工作指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 (草案
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等 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 (包 括授予
数量、授予日期、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 规、 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 提交 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
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人员 的积极
                                    柳工监事会核查意见
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 ,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订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向激励对象实行本激励计划。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柳 工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