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45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前期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0,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未全额完成本激
励计划第二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回购注销本批次不予解锁的 80,160 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公司合计回购注销 110,160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7%。
根据《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因此本次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02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 88.35 万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证券投资部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