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 超讯通信:关于注销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45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前期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0,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未全额完成本激
励计划第二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回购注销本批次不予解锁的 80,160 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公司合计回购注销 110,160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7%。
     根据《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因此本次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02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 88.35 万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证券投资部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超讯通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