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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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3-02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派方案情况
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81,069,590.50 元,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或公司发展。
如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致;
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0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将于2023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7日至股权登记
日:2023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钱婷婷
  咨询电话:0579-87321111
  传真电话:0579-8731288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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