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23-034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实施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及 2021 年 1 月 1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 2019 年 5 月 29 日至 2020 年 5 月 29 日
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 5,920,092 股。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价格为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4,247,306 股已于 2021 年 6 月 9 日以
股本的 0.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1 年 6 月 9
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40%、
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40%,共计 1,698,922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及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
议案》,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 1,672,786 份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 42
名认购对象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价格为 12 元/股,锁定期为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通富微电股票
专户“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20,073,432 元,资金来源
为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以任何
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情形。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毕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部份额已完成非交易过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专户“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4,221,170
份额,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 4,221,1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0 股。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述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
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除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外,放
弃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所有有关权利,包括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并无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关系。
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
均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
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
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
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
特此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