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3-046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斯贝尔”或“公司”)近日收到控
股股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城投资”)转来的潍坊仲裁委员会《裁
决书》(【2022】潍仲裁 201 号),潍坊仲裁委员会就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
潭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视创投”)业
绩承诺案件作出了裁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视创投”)与滨城投资于 2020 年 8 月 30 日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第七条“业绩承诺”约定:“刘潭爱先生承诺高斯贝尔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若高斯贝尔未完成前述业绩承诺,刘潭爱
先生应在高斯贝尔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高斯贝尔进行补偿,补偿的
金额为承诺净利润减去承诺期内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高视创投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差
额补偿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高斯贝尔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天
健审〔2022〕2-280 号),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5,157,631.77 元,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应当以现金方式向
公司进行差额补偿,补偿金额为 145,157,631.77 元,计算公式:补偿金额=20,000,000-
(-125,157,631.77)=145,157,631.77 元。
因刘潭爱先生及其连带责任人高视创投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向
公司支付的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款项。2022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滨城投资向潍坊仲裁委
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被受理。
上 述 内 容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的《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触发相关补偿事项的仲裁情况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5)
二、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仲裁庭作出以下裁决:
司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145,157,631.77元;
通股股票,申请人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第一项裁决的范围内享有质押权;
如未在本裁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其他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刘潭爱先生及其连带责任人高视创投应当支付的
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款项,公司后续将根据上述仲裁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原实际控制人
及其连带责任人的履约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