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炬申仓储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申仓储”)、佛山市三水炬申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水炬申”)、无锡市炬申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炬申”)、新疆炬申陆港
联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炬申”)分别作出股东决定,以截至2022年12月31
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炬 申 仓 储 经 审 计 的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00,000.00元。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三 水 炬 申 经 审 计 的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0,000.00元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无 锡 炬 申 经 审 计 的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0,000.00元。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新 疆 炬 申 经 审 计 的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0,000.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了上述全资子公司全部分红款合计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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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申和新疆炬申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
资子公司,本次所得分红将增加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3年度合
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23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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