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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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
料,经审慎分析及独立判断,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
论证,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
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加快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报告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
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
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预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
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该报告分析说明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
  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能够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实地反映
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
资金或者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我们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王立新、刘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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