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 2023-050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的信息披露监管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538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经事后审核,回复中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应收账款、资产减值等事
项的具体情况仍需进一步明确。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问询函回复显示,公司将与关联方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拟进行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作为证明存在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依据。同日公司披露的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中显示,本次交易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提示了与交易相关的
审批风险、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请公司:
(1)结合本次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关键时间点、参与筹
划人、内部审议程序等,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专为应对前期问询函而筹划;
(2)进
一步说明若本次交易未能完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公司年审会计师:(1)明确说明知悉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具体时间、
阶段、参与程度;(2)2022 年度审计意见出具时是否已考虑相关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若是,是否关注本次交易存在的相关风险,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否审慎。
二、问询函回复显示,近三年公司对 85 家客户单项计提了应收账款的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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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绝大多数欠款的信用账期为 60-90 天,但计提时的账龄已远超信用账期。
同时,对于如广州市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欠款方,在单项计提坏账后,
仍产生相关交易。
请公司:
(1)逐项列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
点及判断依据,说明在信用账期截止时公司是否采取相关催收措施及催收效果,
前期是否存在坏账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2)说明在对相关欠款方已单项计提坏账
后,仍持续产生交易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三、问询函回复显示,公司本年度对无形资产减值测试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
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值选取重置成本法评估。
请公司:
(1)补充披露无形资产按收益法评估、固定资产按重置成本法评估
的具体过程及相关参数,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机构是否已根据《证券服务机构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进行相关备案;(2)补充披露近三年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及重大参数的变化情况,说明本期选取的评估方法与前期是
否一致,是否存在利用评估方法选取以降低相关资产减值金额的情形。
四、问询函回复显示,在建工程中的上海索达发动机建设项目存在建设迟缓,
场的重要支撑,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请公司:
(1)补充披露上海索达发动机建设项目的立项时间、立项背景、建
设停滞的起止日期、具体建设情况、后续预计投入情况、预计转固时间等;(2)
结合对以上项目减值准备测试的具体评估过程、重要参数等,进一步说明未对在
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五、问询函回复显示,公司将本年度为相关客户提供回购担保的预计负债由
当年发生垫款的占比为 24.04%,而 2018-2021 年占比均不超过 0.8%。
请公司:(1)补充披露 2022 年发生垫款比例大幅增加的直接原因;(2)说
明在 2022 年占比较 2018-2021 年差异极大的情况下,仍选取近五年平均垫款发
生率作为预计负债计提依据的合理性,相关预计负债的计提是否充分。
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核查,详细说明在核查过程中执行的相关
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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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
外披露,并于 10 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做好《问询函》回复
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