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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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
  ?   交易品种:人民币、美元、台币、欧元、日元、英镑、港币等。
  ? 交易工具: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
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
务。
  ?   交易场所: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
  ? 交易金额:在任意时点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
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
产品投资严格把关,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
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意时点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
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
求开展的。随着公司经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拟购入国外进口设备生产线等,
进一步增强公司自主生产研发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外
币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逐渐扩大,可能涉及的外币币种有:人民币、美元、台
币、欧元、日元、英镑、港币等。为规避当今国际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等风险,减
小购入设备时的外汇结算等事项在财务操作层面的不确定性,降低公司经营受汇
率波动的影响,公司需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投资,防范汇率波动
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主要为经营避
险策略的远期结售汇和掉期等,商品的选择以规避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外汇收
入、支出、资产或负债等风险为主,持有的币别必须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交易的外
币需求相符。交易场所为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公司远期结售汇和掉期的交
易对手均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和公司长期合作、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
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主要涉及币
种:人民币、美元、台币、欧元、日元、英镑、港币等。
  在任意时点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的总额度不高于
人民币 3 亿元。
  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意时点余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进行单项审批并签署交易相关
的协议、合同,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对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
品交易事项进行调研、洽谈、评估等。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
有效的原则。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将产生业务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
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业务损益。
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
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信息,规范操作流程,阻断违规操作。
生品合约中约定的标的资产金额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用情况和盈亏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审
计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董事会报告。
如确实需要交易保证金的,财务部人员应对保证金等资金账户实行专门管理,按
照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严格履行保证金追加审批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是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
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一定
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后
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
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反映在公司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
幅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对公
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意时点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
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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