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 均胜电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3-04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4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了全面注册制相关制度及配套规则,
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发行,公司董事会
同意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
起延长十二个月。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朱雪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发行,董事会
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
发行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朱雪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公司将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星期四)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均胜电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