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3-032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信阳杭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杭萧钢构(信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杭萧”)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为信阳杭萧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牵头行、代理行)和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的本金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一般固定
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担保余额
为 1,5000 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牵头行、代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组成的银团签订《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信阳杭萧向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牵头行、代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组成的银
团申请的本金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一般固定资产贷款(期限 6 年)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信阳杭萧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88%,信阳市天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供担保。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信阳杭萧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信阳杭萧向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牵头行、代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组成的银
团申请的本金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一般固定资产贷款(期限 6 年)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具体担保的办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信阳杭萧成立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位于河南省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
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88%,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阳杭萧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242,429,573.38 元,净资产
为人民币 97,955,352.28 元,负债为人民币 144,974,858.24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元,流动负债总额 105,977,422.78 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37,666.74 元,净
利润为-2,545,284.86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信阳杭萧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330,867,006.13 元,净资产
为人民币 97,930,453.40 元,负债为人民币 232,936,552.73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为 27,919,294.32 元,净利润为 1,305,298.96 元。(2023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严格在批准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具体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最终审核同意,签约金额、时间以实际签
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信阳杭萧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项目建成后,对相关合同有充分的还款能力,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日常经营
管理有充分的控制权,信阳杭萧资产及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影
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信阳杭萧,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70.4%。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融资业务对于推进信阳杭萧智能制造基地
建设及项目投产有利,项目建成后,对相关合同有充分的还款能力,公司能有效控制其
经营管理风险。少数股东信阳市天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主要系
政府平台公司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允许直接或间接承担隐形债务,且不直接
参与信阳杭萧的日常生产经营;少数股东王雷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主要系其持股比
例较低。公司对其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控股子公司信阳杭萧的资金需求,为
其提供融资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信阳杭萧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
合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截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