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9 证券简称:华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4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华利集
团”)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以截止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1,167,000,000 股为基数,
议通过,具体方案为: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 自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7,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三)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兴证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兴证资管鑫众华利股份 1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俊耀集团有限公司、中山浤霆鞋业有限公司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29.92 元。
七、 咨询方法
(一) 咨询地址:广东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 2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 咨询联系人:方玲玲、宋秋谚
(三) 咨询电话:0760-28168889-3009
(四) 咨询邮箱:lingling.fang@huali-group.com、qiuyan.song@huali-group.com
(五) 咨询传真:0760-86992633
八、 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