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泰: 独立董事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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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作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
件,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所审议的关于续聘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
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项决策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韩建春   宋珊   刘怀玉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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