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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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
持,应出席董事 8 名,实到 8 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选举
徐勇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
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选举庄志伟先生、
古定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
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
服务期限为一年,自 2023 年 5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止,含税费用为人民币 16
万元整(大写:拾陆万元整)。
  (四)《关于制定<印章及证照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公司印章及证照的制作、管理及使用,有效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印章及证照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印章及证照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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