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9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
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2,46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人民币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61,233,500 元(含税),不送红
股;同时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2,467,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36,740,1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增结果为准)。
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转
增)总额。
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2,467,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2,467,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9,207,1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
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3 年 5 月 15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7,719,790 55.30% 20,315,937 - 88,035,727 55.3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57,237,180 46.74% 17,171,154 - 74,408,334 46.74%
高管锁定股 8,447,610 6.90% 2,534,283 - 10,981,893 6.90%
股权激励股 2,035,000 1.66% 610,500 2,645,500 1.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4,747,210 44.70% 16,424,163 - 71,171,373 44.70%
三、总股本 122,467,000 100.00% 36,740,100 - 159,207,100 100.00%
注: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59,207,100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度每股净
收益 1.32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