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3-022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14:00 在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江
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 333 号)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财互联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代表股份 303,296,3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92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54,6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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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754,84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99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000,20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9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54,6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68%。
上述出席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9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
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4,041,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9%;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4,041,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9%;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情况:同意 304,041,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9%;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4,041,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9%;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4,041,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9%;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45,3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4,041,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9%;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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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304,041,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9%;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45,3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4,265,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1%;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45,3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东方工程株式会社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48,697,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6%;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45,3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江苏东润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文明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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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148,697,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6%;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45,3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江苏东润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文明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48,697,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6%;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45,3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江苏东润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文明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04,041,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9%;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45,3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情况:同意 148,697,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6%;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3-022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45,3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江苏东润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文明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48,697,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6%;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45,3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江苏东润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文明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4,041,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9%;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45,3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4,041,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9%;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3-022
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45,3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景忠、潘希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