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的具体事宜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 2023 年度向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包括
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
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
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
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
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此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
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的授信额度。
三、监事会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的实际需求,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