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3]0011641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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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 1-16
函》的回复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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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
问询函》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3] 001164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收到贵部《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 61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对照《问询函》的相关要求,经与常熟市国瑞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瑞科技”)管理层沟通,现
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你公司报告期内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4,996 万元,占你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的 54.66%。
(2)请结合你公司销售及收款模式、采购及付款模式、你公司
交易习惯、所处行业季节性特征等说明报告期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显
著高于前三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年末集中确认收入和跨
期确认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大华核字[2023]0011641 号监管问询函回复
公司为船东、造船厂、船舶设计院供应船舶配电系统及船舶机
舱自动化系统。通过竞标方式获得订单。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不
设经销商。公司营销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与客户洽谈合作意向,再
与客户签订技术协议后参与竞标。公司中标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以销定产。
根据不同的客户及产品,公司收款一般都是按合同签订、设备
交货、设备调试验收(系泊调试、交船验收、船舶验收等)、质量
保证等节点收取相应比例的货款。
公司制定了《合格供方应具备的质保能力基本条件及评定办法》
及《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采购过程实施有效管理,因
特殊原因选择名录以外的供应商,应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临时采购。
公司产品为非标类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原材料及
零部件等物资的采购也基本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而部分
通用型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会采取一定的库存采购。用于生产特种
产品的相关原材料,供应商需确保原材料满足质量要求及其他相关
规定或要求。从原材料采购的环节来看,目前公司原材料在国内向
生产厂商或代理商直接采购。
季度的原因:
单位:万元
大华核字[2023]0011641 号监管问询函回复
季度
季度毛利占 季度收入占
营收 毛利 毛利率
全年比例 全年比例
一季度 4,932.15 1,286.54 26.08% 13.24% 17.98%
二季度 3,342.13 1,111.35 33.25% 11.44% 12.18%
三季度 4,166.66 1,688.86 40.53% 17.38% 15.18%
四季度 14,996.27 5,629.44 37.54% 57.94% 54.66%
合计 27,437.21 9,716.19 35.41% 100.00% 100.00%
公司的营业收入确认受产品类别、交货期及客户验收时间等因
素影响, 按项目确认营业收入的时点存在不确定性,近三年各季
度营业收入确认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严格按照收入及成本确认原
则进行会计核算,不存在调节收入的现象。四季度收入增长的主要
原因:
公司在 2022 年下半年大力抓项目交付及收款,显著推进了四
季度项目营收的实现;其次,受客户变更、第三方检验推迟、核心
器件采购推迟等因素影响,部分订单交付由上半年推迟到四季度交
付。另外,公司四季度结算的部分民品订单,单个项目的营收远高
于平均水平,如上海外高桥的 13.55 万吨邮轮项目、泰州泰船的 120
箱河海直达新能源混合推进集装箱船项目等。
公司不存在年末集中确认收入和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
项目组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性;
服务期限、验收条款、开票及付款进度等内容,识别与商品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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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要求;
毛利波动分析及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进行比较
分析等;
进行核实,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货单、销售发票和客户验收单等,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
期间;
生产记录、发货、客户验收、船级社证明/军检证书、物流等资料,
核实第四季度收入的真实性;
收入函证金额为 201,418,625.48 元,占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
金额的 73.75%,占发函金额的比例为 95.98%,主营业务收入未回函
的客户主要为南京航海航标装备总厂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出于保
护企业自身的原因未回函,经催收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仍未回函,
已进行替代测试处理,其中南京航海航标装备总厂有限公司期后回
款 194,610.00 元。主营业务收入替代测试金额为 180,670,346.19 元,
替代测试比例为 68.93%,综上,已回函和执行替代测试处理的收入
金额占本期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比例为 88.09%。
经核查,国瑞科技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的确认符合新收入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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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在年末集中确认收入和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3.25%、152.81%、104.62%,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期末合计余额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95.20%、198.48%、
(1)说明近三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持续高于
当年度营业收入的原因,以及该比例在 2022 年度下降的原因。
公司回复:
近三年营业收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情况表:
其中:通信 扣除通信机
项目 其中:通信 销售商品提 机业务销售 业务后,销
营业收入 机业务营业 供劳务收到 商品提供劳 售商品提供
年份 收入 的现金 务收到的现 劳务收到的
金 现金
主要系通信机业务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因素影响;2021 年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高于当期营业收入,主要系当期通信机业务
销售回款因素影响;2022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中
无通信机业务销售回款因素影响。
综上,扣除通信机业务因素销售确认方式及销售回款两者因素
影响后,近三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占比无显著变化。
年审会计师回复意见:
针对现金流量表项目组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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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
性;
项目实施分析。
经核查,国瑞科技近三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列报正
确。
(2)结合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政策及信用政策等,说明你公司
应收款项余额长期高于当年度营业收入的原因,是否对你公司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产生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产品生产完工后,
公司通知客户在厂区内对设备质量进行检验,质检完成后,特种产
品取得军检合格证、民用产品取得第三方的船级社检验证书或厂内
质检合格证后,按照客户要求将货物发往指定地点,客户对产品外
观进行验收后,商品的控制权发生转移。
公司按照客户内部等级,结合市场环境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及
信用政策。公司特种产品订单收款一般取决于终端用户的付款情况
及项目验收时间,项目一般需要跨几个年度完成清算;公司民品订
单按照客户信用等级,确定合同各节点收款比例,客户验收后收款
一般占合同金额的 70-80%,产生应收款比例不高。
公司应收款项余额长期高于当年度营业收入的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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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配套厂商向总体单位销售产品,合同约定付款采用由总体
单位向最终用户交付设备后,收到款项,再向公司支付设备款,因
此受到客户实际收到资金的影响;而由于总体单位交付的产品一般
为大体系统产品,集成了较多不同厂商的产品,导致总体单位向最
终用户的交付时间较长。上述约定导致了总体单位付款周期较长。
目,公司无论作为配套厂商或总体单位,最终回款来源均是国防预
算,因此回款速度最终都受到国防结算付款流程的影响。受国防预
算管理体制的影响,公司的特种产品客户或提供服务的科研院所或
总体单位等客户的结算周期较长。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应
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分为按账龄分析计提及
单项计提。由于特种产品订单项目回款周期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
账龄逐年增加明显,各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金额,主要取决于
特种产品项目的收款。本年度公司 3-4 年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同
比增加 1,132.17 万元。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营业收入项目组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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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库单、质检报告及相应的验收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
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库单、验收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
计期间;
括:相关应收预收期末余额、累计已开具的发票金额、累计已确认
的收入金额。本次主营业务收入函证金额为 201,418,625.48 元,占合
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 76.84%,已回函金额为 193,318,805.33 元,
占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 73.75%,占发函金额的比例为
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出于保护企业自身的原因未回函,经催收截
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仍未回函,已进行替代测试处理,其中南京航海
航标装备总厂有限公司期后回款 194,610.00 元。主营业务收入替代
测试金额为 180,670,346.19 元,替代测试比例为 68.93%,综上,已回
函和执行替代测试的收入金额占本期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比例为
针对应收账款及其减值项目组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并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重点客户访谈,对应收账款进行核实;
本次应收账款函证金额为 365,472,829.37 元,占合并报表应收账款余
额的 80.80%,已回函金额为 329,017,996.02 元,占合并报表应收账款
余额的 72.74%,占发函金额的比例为 90.03%,未回函客户主要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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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航海航标装备总厂有限公司,上述
公司出于保护自身的原因未回函,经催收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仍未
回函,已进行替代测试处理,其中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期后
回款 4,052,305.00 元、南京航海航标装备总厂有限公司期后回款
试比例为 72.52%,综上,已回函和执行替代测试的应收账款金额占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85.51%;
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
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重
点关注对业主方已出现财务重大风险的项目,获取充分证据判断预
期信用损失是否计提充分;
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
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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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报。
经核查,国瑞科技应收账款列报无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合理。
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31.67%,其中,你公司与第三大销售客户泰州泰
船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泰船”)的交易金额为 1,650
万元,公开资料显示,泰州泰船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成立于 2021
年 4 月 7 日。
(1)请说明泰州泰船在 2021 年是否与你公司发生交易,并结
合泰州泰船主营业务范围、业务规模、资质信用情况等,说明你公
司 2022 年与泰州泰船的交易金额远大于泰州泰船注册资本的原因及
合理性,相关收入是否已回款,并请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对泰州泰船
的收入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经核查,公司在 2021 年未与泰州泰船发生交易,但已经就相
关新能源船业务进行了多轮商务和技术接洽。
泰州泰船重工装备有限公司系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苏大津”)的全资子公司,而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为上市公
司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 苏 大 津 成 立 日 期 为 2012 年 12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专用设备制造等,2022 年度江苏大津实现收入 2,236,503,416.64 元。
公司于 2021 年首次与江苏大津开展业务合作,并销售配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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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配电板等给江苏大津,2021 年不含税交易额 182.73 万元,收到货
款 50.00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持续与江苏大津开展业务合作,并销
售配电板、断路器等给江苏大津,2022 年不含税交易额 438.71 万元,
收到货款 244.97 万元。
经了解,2021 年由于江苏大津自身船台已经饱和,便将原江苏
大津新能源相关事业部改制成立泰州泰船,2021 年 4 月 ,泰州泰船
租赁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龙窝南路 66
号场内的一万吨船台、一喷两涂涂装房、部分施工场地及设备设施,
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
泰州泰船主营业务范围为金属船舶制造;船舶改装;船舶设计;
船舶租赁;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船舶修理;非金属
船舶制造;船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船舶
港口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港口
理货;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目前泰州泰船在
职员工 80 余人,依托于江苏大津在行业内资源及资金支持,在手
造船订单充足。2022 年 12 月 31 日泰船公司资产总额 13,200.00 万元,
因原江苏大津新能源相关事业部已改制成立泰州泰船,江苏大
津本年出于业务布局调整原因,经与公司沟通后,将综合电力系统
及桥楼驾控系统、集装箱式储能系统项目交由泰州泰船执行,合同
金额分别为 856.00 万元、1,000.00 万元,导致泰州泰船本年成为公
司新增客户,泰州泰船本年与公司开展的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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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 22 年确认 船检证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收款金
货款支付条款 验收时间
号 收入金额 额 书编号
综合电力系 CCG- 1.定金:合同总价的 2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签
统及桥楼驾 2021- 428.00 378.76 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清; 171.20
月 20 日 JY22PPS
控系统 601 2.提货款:合同总价的 20%,在本合同项下产品
发货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JY22PPS
综合电力系 CCG- 01085、
东与贵司签署交船协议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 2022 年 9
统及桥楼驾 2021- 428.00 378.76 171.20 JY22PPS
控系统 602 02158
保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集装箱式储
TMH6001 1.定金:合同总价的 10%,作为定金在合同签订 2022 年 10
能系统(一 500.00 442.48
-31018 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 月 22 日
套两台) JY22PPS
集装箱式储 02097
TMH6002 合格并提供合同总金额 13%的增值税发票后 180 2022 年 12
能系统(一 500.00 442.48
-31018 日内支付 月2日
套两台)
合 计 1,856.00 1642.48 " 342.40
经查,综合电力系统及桥楼驾控系统项目公司已按货款支付条
款收到合同总价的 20%定金和合同总价的 20%提货款,剩余货款还
未达到付款时点,实际收款情况与合同约定一致。
集装箱式储能系统项目按合同约定公司应合同总价的 10%定金,
已于期后收到定金 100.00 万元,剩余款项尚未到合同约定收款日,
故未收到 90%到货款。
经核查,泰州泰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泰州泰船本年交易情况项目组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科技与泰州泰船业务来源、业务开展情况;
资本、注册地址、股东构成、最终控制方等情况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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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合同、出库单、物流单据、验收单、船检证书等资料,识别与商
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服务期限、验收条款、付款条款、开票及付款进度等内容,评价合
同执行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行函证;
务开展情况、收货情况、货物情况等;
船检情况;
经核查,国瑞科技本年对泰州泰船的收入真实正确。
司 2022 年营业收入的 164.85%,坏账准备余额为 7,547 万元。请分别
列示前十名欠款方应收账款明细,包括客户名称、合作年限、合同
内容、合同金额、收入确认情况、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本年度计
提坏账准备金额,核查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
高人员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
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前十名欠款方应收账款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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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关
合作年 本期确认收入金
单位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回款金额 联关系或其
限 额
他利益关系
客户 2 90,389,800.00 36,418,900.00 1,135,058.42 19,652,212.41 13,704,220.00 否
上 机舱自动化系统
客户 18 111,240,000.00 35,021,914.92 1,960,443.98 473,612.63 15,679,700.00 否
上 机舱自动化系统
客户 1 29,396,814.00 29,396,814.00 1,308,170.30 26,015,454.84 2,972,066.45 否
上 机舱自动化系统
客户 19 135,483,536.00 27,668,605.71 5,123,346.67 647,422.99 4,027,011.89 否
上 机舱自动化系统
客户 11 50,573,700.00 21,758,187.21 -42,458.00 2,540,442.47 12,249,930.00 否
上 机舱自动化系统
客户 20 62,639,300.00 20,756,179.30 -1,583,081.72 14,819,100.00 否
上 机舱自动化系统
客户 12 106,137,647.58 20,125,840.36 -105,509.75 189,653.81 16,622,630.00 否
上 机舱自动化系统
客户 21 77,267,728.32 19,778,803.95 3,239,953.12 631,147.78 3,963,484.62 否
上 机舱自动化系统
客户 4 19,366,823.90 15,626,243.55 676,474.92 13,593,962.03 3,055,055.50 否
上 机舱自动化系统
客户 3 18,650,000.00 15,226,000.00 761,300.00 16,504,424.78 3,224,000.00 否
上 机舱自动化系统
合计 701,145,349.80 241,777,489.00 12,473,697.94 80,248,333.74 90,317,198.46
经公司核查,公司前十大客户其中八家隶属于中国船舶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前十大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年审会计师意见:
项目组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
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期划分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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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应收账款函证金额为 365,472,829.37 元,占合并报表应收账款余
额的 80.80%,已回函金额为 329,017,996.02 元,占合并报表应收账款
余额的 72.74%,占发函金额的比例为 90.03%,未回函客户主要为大
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航海航标装备总厂有限公司,上述
公司出于保护自身的原因未回函,经催收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仍未
回函,已进行替代测试处理,其中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期后
回款 4,052,305.00 元、南京航海航标装备总厂有限公司期后回款
试比例为 72.52%,综上,已回函和执行替代测试的应收账款金额占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85.51%;
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
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重
点关注对业主方已出现财务重大风险的项目,获取充分证据判断预
期信用损失是否计提充分;
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
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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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经核查,国瑞科技应收账款前十名欠款方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国瑞
科技应收账款期末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超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沈洁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第 1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