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3-04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和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已退休,45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
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其中包含 14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考核结果为“C 及
格”或“D 不合格”),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
限制性股票合计 4,228,625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 由 1,044,788,426 股 变 更 为 1,040,559,801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公告 2023-006、202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
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的方式如下:
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如下:
(1)申报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现场申报接待时
间:工作日 8:00-17:00)
(2)申报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 47 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3017
(4)联系人:何晓晴、朱诗意
(5)联系电话:0519-68866958
(6)传真号码:0519-68866908
(7)其它:
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如以邮寄或者传真申
报的,债权申报所需的原件资料仍需通过其他方式补充申报。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