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 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华夏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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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3-080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 中武 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华夏银行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
证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与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闽江
支行”或“债权人”)在福州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全资子公司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武电商”)向华夏银行闽江支行融资提供最高本金
债权额 1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 104.47 亿元,该担
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详见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担
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3)。中武电商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此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 56.95 亿元(其中为中武电商提供
担保额度 12.29 亿元,实际担保余额 4.30 亿元),剩余担保
额度 47.52 亿元,本次担保 1 亿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住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 189 号凯捷大厦 7、8 层,注册
资本 6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郭珅。经营范围: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建
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家
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电线、电缆
经营;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门窗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
用百货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无
船承运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
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
料原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单位:元
资产总额         1,160,027,079.92        1,043,140,422.63
负债总额          895,799,538.62           779,912,990.74
银行贷款总额        183,664,276.01           156,123,285.79
流动负债总额        895,625,538.62           779,614,020.81
或有事项总额
净资产           264,227,541.30           263,227,431.89
营业收入          265,701,350.88         1,634,573,101.19
利润总额            -1,310,060.23            7,469,462.08
净利润              -531,378.86             5,492,754.85
  注:上述 2023 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最高额融资合同》,申请最高融资额度 1.20 亿元,额度有
效期 1 年,自 2023 年 1 月 19 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止。
同日,公司与华夏银行闽江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以
下简称“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电商与华夏银行
闽江支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及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
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最高本金债权额 1 亿元
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
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
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
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
所有费用,计入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保证
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
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
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时,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债务
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
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
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
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
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本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履行中发生
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如各方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
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保证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武电商生产经
营需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资产
负债率虽然超过 70%,但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
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
担保余额为 25.2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供担保或质押股权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融资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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